“明星造梦”通常指借助人工智能生成或修改明星的肖像、声音、视频等形象,用于娱乐创作、社交分享或商业宣传。它不是一种单独的法律行为:获得有效授权、用途和传播范围符合约定,通常可以开展;未经同意制作、发布,尤其涉及色情羞辱、虚假代言、欺诈或牟利时,可能侵犯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益及个人信息权益,严重的还可能触及行政或刑事责任。判断关键不是工具叫什么,而是用了谁的形象、怎么制作、是否传播以及传播目的和后果。
先区分使用方式:授权创作与自行生成不是一回事
使用此类服务时,常见流程是输入文字、图片或音频素材,再生成、剪辑或分享合成作品。若创作对象是真实明星,应先确认素材来源和授权范围;“素材能在网上看到”不等于可以拿来训练、生成或商用。授权也要具体到使用肖像、姓名或声音的方式、作品类型、发布渠道、期限、地域、商业用途及是否允许二次修改,不能把对一张照片的授权理解为对所有AI合成作品的授权。
仅供个人欣赏、没有公开传播或营利,通常会减少传播影响,但不构成一概免责。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除外。因此,私人生成也要结合目的、素材、内容和具体情形判断,不能简单认为“不发出去就一定合法”。
使用平台服务与平台运营同样需要区分。用户要遵守服务条款和授权限制;向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或深度合成服务的经营者,还须依法履行相应的内容治理、个人信息保护和标识等义务。平台允许上传或生成,并不等于替用户取得了明星本人或素材权利人的授权。
主要法律风险:看权利受损方式和传播后果
| 风险点 | 哪些情形风险较高 | 降低风险的做法 |
|---|---|---|
| 肖像、姓名和声音权益 | 未经同意合成可辨认的明星形象或声音并公开传播,或把合成作品用于广告、带货、引流等商业活动。虚构明星为产品背书,可能让公众误以为其真实代言。 | 取得针对具体内容和用途的授权;没有授权时,避免使用可识别的真实肖像、姓名、声音及明显仿真的形象,不要制造代言或合作假象。 |
| 名誉、隐私与人格尊严 | 把明星合成进色情、侮辱、诽谤或其他容易造成误认、羞辱和现实损害的场景;即使标注“AI生成”,也不当然消除侵权风险。 | 不制作或传播色情羞辱、恶意造谣及侵犯隐私的内容;发现误传时及时停止传播、保存证据并申请平台处置。 |
| 个人信息与生物识别信息 | 收集、上传或处理可识别个人的面部、声纹等信息,尤其是未经许可将他人素材交给平台处理、用于训练或重复生成。 | 确认素材来源与处理依据,限制上传范围,阅读平台关于保存、训练、删除和转交的规则;不得把公开可见当作任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许可。 |
| 欺诈、虚假宣传及违法传播 | 用合成影像冒充明星本人进行募资、售卖商品、索取钱财,或制作传播达到法定严重程度的违法内容。 | 不得冒充本人或工作人员,不用合成作品诱导交易、转账;商业发布时清楚说明合成属性,并确保宣传事实真实、授权完整。 |
适用规则:合理使用范围有限,商业用途要格外谨慎
《民法典》保护自然人的肖像权、姓名权和声音权益。其肖像权规则禁止未经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声音权益参照肖像权保护。法律确有合理使用例外,例如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肖像,以及合理范围内的新闻报道等。但这不是对粉丝创作、网络传播或商业使用的普遍豁免,AI合成是否落入例外仍要看用途、必要性和影响。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敏感个人信息提出更严格要求;面部、声纹等信息可涉及生物识别信息,处理时须符合特定目的、充分必要和严格保护等要求,并依法取得相应处理依据。若合成内容构成对人格权益的侵害,受害人可以依法主张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商业宣传还可能涉及虚假宣传、混淆性宣传等责任,具体要看是否造成误认及经营行为等事实。
深度合成服务还受《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约束;面向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相关服务提供者还应遵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则要求服务治理、个人信息和内容标识等措施,但平台的合规义务不能代替创作者取得授权。内容标注为AI生成有助于减少误认,不会自动使未经授权的肖像使用变得合法。
发布前的防护步骤与地域、时间边界
- 先核对权利:确认肖像、声音、姓名及底层照片、音乐等素材的来源;商用或公开发布前,取得与实际用途相符的书面授权,并留存授权范围和期限。
- 再核对内容:排查是否造成虚假代言、身份冒充、隐私暴露、侮辱诽谤或色情化呈现;无法消除误认风险时,不发布。
- 限制数据使用:不要将未经许可的面部、声纹素材上传到不清楚数据保存和训练规则的服务;发布时标明合成属性,避免把作品包装成明星本人真实发言或行动。
- 发现侵权及时处置:保存原始文件、发布记录和传播证据,向发布平台提出删除、断开传播或其他处置请求;涉及冒名诈骗、恶意传播或重大损害时,可依法寻求进一步救济。
以上主要说明中国大陆法律框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其中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规则针对向境内公众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形;研发或内部使用不因此免除民事、个人信息等其他法律义务。使用境外平台也不当然排除中国大陆法律的适用,具体仍要结合行为发生地、服务对象、损害结果和相关连接因素判断。
因此,明星造梦并非一律违法,也不是平台能生成就可以随意使用。获得授权、用途清楚、避免误导和侵害,是降低风险的基本条件;未经许可制作并公开传播,特别是用于商业牟利、色情羞辱或冒名欺诈时,风险显著上升。













